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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营林区生产辅助道路建设招标

   日期:2018-08-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营林区生产辅助道路建设招标招标编码:CBL_20180828_181818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

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营林区生产辅助道路建设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80828_1818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营林区生产辅助道路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营林区生产辅助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松原市善友国有林保护中心。
2.3计划投资:291.5293万元。
2.4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量。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特殊说明:本工程穿过承包农用地及与运输沿途百姓所发生的费用及相关协调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近年内企业依法缴税证明(提供缴费凭证);
近年内企业缴纳社保证明(缴费证明或缴费凭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
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 目经理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遵守有关文件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7日至2018年0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
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及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件未合一的需提供税务登记
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
介绍信(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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