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安电厂运灰道路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上安电厂运灰道路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运灰道路大修工程,道路长973m,宽度14m-21m;原路面采用240mm厚、C20混凝土浇注,铺筑时间为上世纪80年代。现状:路面破损开裂情况严重,故拟进行重新大修。建设位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上安电厂厂区西门外,交通条件便利。
招标范围:
1)电厂西门至307国道段的混凝土运灰道路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长度约973米,宽度14m-21m。
2)运灰道路两端接口处理;运灰道路与其他道路接口处理。
3)运灰道路穿过厂自备铁路桥下边沟和盖板处理。
4)运灰道路穿过石太铁路桥下边沟和雨水排放口篦处理;运灰道路穿过石太铁路桥下旧栏杆拆除、新做防撞墩和混凝土栏杆;运灰道路穿过石太铁路桥下水位标识线制作。
5)运灰道路与307国道连接区域的三角绿地区域周圈。
6)道路标识线施工、部分路灯和华灯购置及安装等。
7)详见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 华能上安电厂运灰道路大修项目招标)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