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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交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交通综合管理项目-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受佛山市南海区数据统筹局的委托,对南海区交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交通综合管理项目-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监理服务

受佛山市南海区数据统筹局的委托,对南海区交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交通综合管理项目-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808-602640-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区交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交通综合管理项目-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南海区交通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交通综合管理项目-南海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三期)监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乙级或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获取文件手续

1、在南海区网( /member/dlztb_register.php">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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