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厂厂界噪音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烟台电厂厂界噪音治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烟台电厂现有1台110MW、3台160MW共4台热电联产机组,总装机容量590MW。厂区西侧化工路为市区主干道、临街商铺及居民住宅,厂内风机、脱硫泵、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扰民现象严重,多次遭到居民的投诉,厂界噪音最高70.2分贝,需进行噪声治理,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一类功能区厂界噪声低于55分贝”的要求。主要方案是设备加隔音罩和消声器、厂区西侧厂界设置隔音墙。
1.2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是厂界噪声治理的设计、制作、供货、采购、施工、安装、技术服务、必要的试验、验收、交付和售后服务。
1.3技术方案:
引风机等设备本体加装隔声层,送风机进风口等设备加装消声器,空压机房和脱硫泵房等设施安装隔声门窗,西侧厂界加装隔音墙。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厅)颁发的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治理、噪声)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10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噪声治理业绩。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29日08:30时起至2018年9月3日17:00时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