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S342线K161+265-K164+290段大修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P11页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拾万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
更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拾万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2018年9月18日17:00前转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账户名:怀化市
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 ,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 ,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
2、原招标文件中:P73页 (一)投标函
致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 元 的投标总报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 元 。
5.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 。
投 标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地
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