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别:煤炭
股份公司外无烟精煤招标公告 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 采购的股份公司外无烟精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股份公司外无烟精煤 2.招标编号:AB201808294295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80908至20181015;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见附件;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合同要求; 3.2.4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规定无注册资金的除外),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禁止《物贸公司2017年三季度至2018年二季度退出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参与。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6日 14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中标人需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中标服务费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缴费须知”: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首页左下角中“攀钢区域投标缴费须知”,按通知要求进行充值缴费;链接网址: /ForePage/Skin/ViewDetail.aspx?id=12102&cmptypenum=2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06日 14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需在标书文件中说明资源点(具体到洗煤厂)、发货站。最低投标数量为500吨;本项目为限价招标,最高限价于2018年9月5日以澄清的方式在鞍钢招标平台进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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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