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监理 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格发改[2018]447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 ,招标人 为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二标标招标内容:6至10号标段的监理,房屋面积为43346.08平方米,商业面积为885.49平方米,合计46156.15平方米。 三标段招标内容:11至15号标段的监理,房屋面积为36749.89平方米,商业面积为793.3平方米,合计37543.19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城市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1至5号标段的监理,房屋面积为49049.27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282.51平方米,合计5033.78平方米。 二标标招标内容:6至10号标段的监理,房屋面积为43346.08平方米,商业面积为885.49平方米,合计46156.15平方米。 三标段招标内容:11至15号标段的监理,房屋面积为36749.89平方米,商业面积为793.3平方米,合计37543.19平方米。
计划工期:90天
合同估算价:36.0万元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自2018年8月31日09:00至2018年9月4日18:00止 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到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汇路口华祥大厦9楼1097室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31日09:00至2018年09月04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09月26日 15: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09月26日 15:00,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 4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