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供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供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玉发改 4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治多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自2018年8月31日09时至2018年9月4 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 20日13 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中二楼4号开标室。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