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雁峰区新村路和五星路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支付。招标人为衡阳市雁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1、新建衡阳市雁峰区新村路,全长309米,红线宽50米 ,车行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结构为透水砖路面;箱涵工程为55米5孔4米*3.1米箱涵。2、新建衡阳市雁峰区五星路,全长341米,红线宽20米 ,车行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结构为透水砖路面;箱涵工程为28米5孔4米*3.1米箱涵。项目总投资约38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0万元,预备费用182万元 。
2.4 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现行有关规定要求保修 。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手续 ;
3.2 资质要求:
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且无在建工程;
3.3 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5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联合体各方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出具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网站 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拾万元 。
5.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4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