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第一中学、第三小学、电大清苑分校、教师进修学校消防改造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清审审批字 第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4合同估算价:67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网上自主报名
4.2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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