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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招标

   日期:2018-08-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招标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招标本招标项

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招标
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电信江苏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09726,招标人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自筹,现进行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18年物联网海思芯片NB-IoT模块第二批集中采购。 本次集中采购采用省公司统谈统签方式,由省公司统一与中标厂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到2018年12月31日;但如在执行期内采购总量已达到本次采购预估量,本次框架协议终止,启动新的采购。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单价35元/片(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本次投标内容在经营范围之内。 2.3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同时,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代理商和制造商都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必须同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时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给产品代理商的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唯一指定产品代理商(制造商不参与投标的情况下)的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投标报名。如以上任意一个要求未达到,该制造商和该产品代理商在本项目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
2.6投标型号产品必须通过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的物联网模块测试,必须提供测试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7为满足使用场景需要,要求投标型号产品长度小于24mm,宽度小于20mm。
2.8投标人可为本次采购产品开具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2.9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后,投标品牌的物联网NB-IoT模块在境内至少签署过1个合同或框架合同。必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后签署的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
2.10代理商和制造商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下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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