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中医器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中医器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830_181818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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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中医器械设备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中医器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PBXHYLSB-CG)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本次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磋商,选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内容: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采购中医器械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的公司财务报表)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供应商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4供应商须具有所采购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5.5供应商须具有所采购医疗器械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5.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且处罚期限未满的;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截止时为开标时;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供货。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设备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9、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8月3。至2018年9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下同),获取招标资料
9.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