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单井压缩机提压技术服务招标
吉林油田单井压缩机提压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JLYT-ZBZX-2018-FW-0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此项目为框架招标,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的方式。招标人为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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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随着开发年限增长,松原采气厂部分气井压力低不能进入气站连续生产,为了保障产能有效发挥,针对合隆区块、深层区块等4口气井,采用撬装增压机对气井进行降压开采,恢复产能,延长井的生产寿命,实现增产增效。设备由中标厂家负责提供、运行、维护保养。甲方无偿提供动力燃气或动力用电。未取得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资格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吉林油田公司市场准入。
招标范围:天然气4套单井压缩机提压技术服务,由乙方提供满足要求的4套压缩机(含碳高压2台、无碳高压2台),以实际增气量进行结算。
施工地点:吉林油田。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设备运行起有效工期为300天。
中标人数量:选取1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1、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前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造成重大事故;
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合规评价审查内容及承诺要求,见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资格条件:
1、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号条款。
2、业绩:投标人出具2015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前至少1口井单井压缩机提压的业绩。(出具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所属油气田公司的专业技术主管部门(处级及以上)或采油采气厂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井压缩机提压项目业绩证明(钻探企业开具的证明无效),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含碳不含碳均可)。)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5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前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