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茂名市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备份网络平台租用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808-00405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备份网络平台租用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3380000.00(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茂名市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备份网络平台租用项目(重招)
2. 采购预算:¥3380000.00(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 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企业法人或其 (本项目接受 投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 ),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 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投标人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 有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书面承诺)。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提示1: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8月31日至2018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授权代表到 茂名 (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21日9时30分(注09 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9时3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
传真:0668- 29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