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祥福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祥福街道路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5】4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 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等。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册。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9 月 3 日至2018 年 9 月 7 日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