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审[2018]59号文审批同意建设,建设资金除中央、省拨资金外,其它所需资金由衡阳市财政据实予以保障。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
2.2 代建项目
2.3 代建项目建设
2.5 代建范围:采用阶段性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衡阳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 ,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约1亿元(工程总概算约7000万元),最终以市财政核准的工程结算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概算增加,不得请求增加代建服务费。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 止。其中施工阶段以施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备案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及补充文件在衡阳市 网 上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
6.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和衡阳市 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 25 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