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牡丹区50MW(一期)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牡丹区50MW(一期)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 来源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牡丹区50MW(一期)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区北邻鄄城县,东接郓城县、巨野县,南与定陶县、曹县接壤,西与东明县相连,西北一隅濒临黄河,与河南省濮阳市隔河相望,风场场址见附图。菏泽市公路网络四通八达,县级公路可作为风电场进场道路使用,对外交通建设条件较好。 根据风电机组的制造水平、技术成熟程度和价格,结合风电场的风况特征、风电机组的安装条件和设备运输条件,风电项目推荐机型为20 台单机容量为2.5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风机机型和数量以最终确认的技术方案为准。本风电场工程同期新建1 座110kV 升压站,用LGJ-240 钢芯铝绞线以1 回110kV 架空输电线路接入电力系统220kV 屯西变电站。最终接入方式以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牡丹区50MW(一期)风力发电项目的EPC总承包工作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包括除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风电场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项目整体工期:2018年10月31日进场施工,2019年12月31日全场投运,具体以第六章招标技术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接受联合体投标(需以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联合体名义报名并参与投标),但联合体中一方必须具有风机生产能力,一个风机厂家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且如参与组建联合体,则不能再以单一投标人名义参与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年09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018年09月14日 17:30(北京时间)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