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 受赣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对其编制一册《赣州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Z2018-GZ-C006-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货物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原件现场核查)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 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此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只接受转账),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
品目 | 服务名称 (国內服务)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一 | 编制《赣州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规划》 | 套 | 1 | 按照《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森林示范建设规划(方案)大纲》要求,编制出切实可行、适合我市森林旅游建设发展的建设规划 。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需求。 |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原件现场核查)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 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此工本费不接受现金、只接受转账),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响应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jxsg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