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2、建设
3、建设地
4、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岳发改审【2017】101号和岳发改审【2018】61号;
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6、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3.036公顷,主要包含鹤龙湖镇、樟树镇、南湖洲镇、东塘镇、三塘镇、杨林寨乡、新泉镇、湘滨镇、岭北镇、六塘乡等10个乡镇。近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总规模为9200m³/d,污水管网建设总长度为117.58km;
7、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
8、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9、设计工期要求:2018年完成鹤龙湖镇、南湖洲镇、东塘镇三个乡镇施工图设计,余下7个乡镇的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10、投标报价:根据湘基评审估字【2018】003号文,投标报价上限值为2941331.43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 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设计乙级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证书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4.其它专业设计人员 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其它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其它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各1人.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带以下原件于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10日 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 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或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或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证书,其它各专业 人员相关专业职称证原件。
(5)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各项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书面的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答复。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25日12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