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联通北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京门机房搬迁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联通北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扩容工程-京门机房搬迁项目标包1、标包2、标包3(第二次)(招标编号:2018CUC-BJ-PT0355),招标人为联合网络通信 北京市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由于京门机房没有油机进行供电保护,京门机房无法承载重要生产系统,需要将京门机房的核心系统迁移至新机房。京门后续计划做为测试中心使用。目前移网采集系统部署在京门机房,需要考虑将其迁移至新机房。为满足移网采集系统存储求,本期工程需在新机房扩容磁盘阵列扩容2套,扩容网络认证系统1套;扩容无线局域网1套。
1.2 招标内容:
标包1磁盘阵列扩容2套;标包2扩容网络认证系统1套;标包3扩容无线局域网1套;
1.3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
标包1-磁盘阵列扩容;
标包2-网络认证系统扩容;
标包3-无线局域网扩容;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拦标价:标包1:115万元(不含税);标包2:14.7万元(不含税);标包3:27万元(不含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6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安装完成。
1.7保修期:24个月。
1.8交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2.1 注册资本: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2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不限金额)。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如投标人在服务地内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服务地内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5)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标包2:
2.1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标包3:
2.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项(含)以上所投产品的相关业绩。投标人须须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及其他构成犯罪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
(2)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人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若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今后参与本标包的投标资格,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报送主管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方式:
通过
(1)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4)投标报名表;
(5)保密承诺;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同时提供电子版)。
(7)注:以上复印件或扫面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8)报名资料模版下载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n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