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废弃石灰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废弃石灰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82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废弃石灰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建设资金来自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