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CT专业公开招募招标
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CT专业公开招募招标
招标编号:HBTZ-HBLT-18065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29_101321678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为依托电子商城,积极探索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保障本公司对产品自主选择权,拟公开招募河北联通创新业务ICT专业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HBTZ-HBLT-18065。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申请人提供的产品内容
ICT专业分为通用型、重点垂直行业两大类。共计29个标包。
(一)ICT专业(通用型):划分12个标包。
专业标包划分分类
ICT(通用型)标包1全省
标包2石家庄
标包3唐山
标包4秦皇岛
标包6邢台
标包7保定(雄安)
标包8张家口
标包9承德
标包10沧州
标包11廊坊
标包12衡水
专业标包划分分类
ICT(垂直行业)标包1教育行业-幼教
标包2教育行业-普教
标包3教育行业-高教
标包4旅游行业-平台及解决方案类
标包5旅游行业-智慧景区及集成类
标包6政要-舆情监控类
标包7政要-生态环境类
标包8政要-科技强勤类
标包9 政要-应急管理类
标包11政要-智慧党建类
标包12政要-智慧警务类
标包13 医疗行业-医疗影像
标包14医疗行业-数字医院
标包15医疗行业-容灾备份
标包16医疗行业-健康大数据
标包17 工业互联网
2.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ICT专业(通用型)
(1)参选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含)及以上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方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查询信息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
(4)参选方应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标包/标包)参选;要求参选方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6)参选方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在线客服等服务。
(7)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本次招募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的企业参选。
(9)申报标包1支撑全省业务的厂商,不可以同时申报标包2-12;申报标包2-12支撑地市业务的厂商,累计申报个数不得超过4个。(标包的运营原则:签约主体为市分公司的,原则上使用本地的地市级标包;签约主体为省公司或集成公司/产业互联网公司的,原则上使用标包1)。
(二)ICT专业(重点垂直行业)
(1)参选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含)及以上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方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提供“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查询信息截图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等)。
(3)参选方应具有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与所参选标包相关的ICT类业绩(单个项目金额≥10万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报告,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参选方应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标包/标包)参选;要求参选方提供公司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5)本次招募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参选申请,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
(6)参选方应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承诺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注册成为中国联通电子商城供应商接入平台用户,提供商品库信息维护、商品上架、报价、接收订单、在线客服等服务。
(7)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本次招募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的企业参选。
3.招募方法
3.1本次招募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
4.1.1招募文件获取时:2018年9月3。至2018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下同,节假期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