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招标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已由豫水计【2018】1号文和豫财农【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张店任集项目区工程
(二)采购编号:鹿采购0832号
(三)项目概况:
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晋沟河治理范围为任集试量乡界(桩号8+600)段至辛集唐集乡界(桩号21+800),长13.2千米。岸坡工程总长26.4千米(其中生活区岸坡长度6.6千米、生产区岸坡长度19.8千米);新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生产桥8座。
(四)总投资:3677.648万元;其中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1813.823万元;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1863.825万元。
(五)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要求:18。历天
标段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第1标段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一标段:河道疏浚长2.8km(桩号8+600至11+400),岸坡长5.6km,重建生产桥2座,新建砼管护道路0.5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3标段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三标段:河道疏浚长2.3km(桩号15+500至17+800),岸坡长4.6km,新建节制闸1座,重建生产桥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4标段鹿邑县试量辛集项目区四标段:河道疏浚长4.0km(桩号17+800至21+800),岸坡长8.0km,重建生产桥3座,新建砼管护道路0.7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5标段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一标段:河道疏浚长1.8km(桩号0+000至1+800),岸坡长3.6km,新建穿堤涵2座,堤防整修3.6km,新建砼管护道路1.1km、泥结碎石路0.7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6标段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二标段:河道疏浚长1.8km(桩号1+800至3+600),岸坡长3.6km,重建生产桥1座,新建砼管护道路1.8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7标段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三标段:河道疏浚长3.4km(桩号3+600至7+000)、岸坡长6.8km,重建生产桥1座、重建穿堤涵1座、新建涵闸1座,堤防整修6.8km,新建泥结碎石路3.4km。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8标段鹿邑县张店任集项目区四标段:河道疏浚长1.6km(桩号7+000至8+600),岸坡长3.2km,堤防整修0.34千米,新建砼管护道路1.4km、泥结碎石路0.2km。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至少与投标人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六)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河道(流)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七)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八)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上述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九)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中的人员;(下载全国水利企业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发布日期)
(十一)根据(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网站查询的详细查询内容并打印页面,对在投标截止时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发布日期)。
(十二)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北京时,上午9:00分至下午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