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六队农田建设项目招标
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六队农田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六队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以贺经改复10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贺兰县常信乡,项目资金来自县级财政配套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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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平田整地面积732亩;项目区共砌护斗渠1条,长度1.065km,砌护农渠6条,长度2.79km;清淤开挖斗沟3条,长度2.13km;新开环沟17条,长度9.362km;清淤农沟2条,长度1.155km;配套沟渠系建筑物181座,其中畦田口98座;规划整修一级田间路(砂砾石路面)2条,长度1.24km,二级田间路(土质路面)5条,长度1.578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6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及银川市检察-院最新通知,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查询情况的(投标人在“裁判文书网”自行打印行贿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17时(北京时,下同)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