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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招标

   日期:2018-09-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招标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招标
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招标
投标编码:dlztb.com_20180904_101217033
开标时: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工程
2、招标编号:LYJT20180907290备案号:苏交建备LYJT0127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2018320701LYGBR0817批准连政办发(2018)30连云港市办公室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限价/元2018320701LYGBR0817003G310JK-JL标段(二次公告)2018-09-2610:00104000
5、建设地点:连云港市
6、专业:其它招标种类:监理 计划开工时:2018-10-05计划竣工时:2019-01-05
二、报名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业绩条件: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或交通智能化电子工程或路网运行监控设施)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其它条件:1、财务要求: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当日,投标人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A、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③具有机电或电子信息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自2013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工验收时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内容必须包含交通信号灯或电子警-察或路网运行监控设施)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其它条件:B、其他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本项目至少再配置1名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人员成本报价法。
(3)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更新信息审核时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项目概况:1.1工程概况310国道青湖至大酒壶新浦区段起于浦南镇浦北村204国道与310国道交叉处,止于乌龙河南岸浦南镇与东海县黄川镇交界处,全部位于浦南镇境内。全长9.4公里。一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设计速度8Okm/h;起点与规划G204共线段(1.4km)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Okm/h。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0)精神,为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对区域内交通流进行实时控制、协调,达到有效改善路网交通状况的目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拟在310国道太平庄等六个路口增设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1.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310国道市区段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施工监理项目拟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如下:交通视频监控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管线预埋及防雷接地、供电与通信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技术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的监理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次监理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G310JK-JL(二次公告)标段。1.3计划工期(或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施工期:3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2018-09-06至2018-09-13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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