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变更)防腐保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锡业股份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变更)防腐保温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锡业股份(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锡业股份锡冶炼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变更)防腐保温项目(二次)。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一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发包人在原10万吨/年铅冶炼厂区内,根据锡冶炼工艺,拆除原铅冶炼厂部分厂房和构筑物,改造部分厂房后,再新建部分建(构)筑物、利用部分旧设备和新增部分新设备而建设的锡冶炼项目。因此,项目包括拆除工程、部分拆除(改造)工程和新建工程。
2.3 建设
2.4 招标范围:刷油防腐绝热项目中,本标段只包含建筑防腐耐酸、防腐蚀涂料及其除锈、手工糊衬玻璃钢、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衬铅及搪铅、喷镀(涂)、耐酸砖板衬里、管道补口补伤、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绝热等内容。无特殊要求的刷油工程及其除锈、防火堵料、电缆沟防火阻隔墙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内。以上工程内涵与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53/T-61-2013《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一致。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工期:计划总工期4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分期开工分期验收的需求为准。开工时间自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发出之日为准(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有色冶炼防腐项目。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云南)/)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