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聊城热电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预制保温管及附件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一、招标条件
华能聊城热电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预制保温管及附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华能聊城热电 DN900供热管网于2005年投入运行,原过南水北调河处DN900供热管网采用河底直埋,该管道外壁腐蚀严重,管段原设计为Ф920×10,2015年测量管道壁厚多处已低于7mm。由于该管道在南水北调河河底直埋下部垂直通过,该管道也影响到南水北调河的安全运行。为保证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 实施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项,本项目采用泥水平衡顶管过南水北调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聊城热电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预制保温管及附件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聊城热电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项目所需预制保温管及附件,主要包括DN900保温管约360米,预制保温弯头12个及预制保温补口。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结构型式:塑套钢。
2.工作管材质:材质为Q235B。
3.外护管材质:高密度聚乙烯符合CJ/T114-2000要求。
4.保温材料:聚氨酯,耐温130℃,冲击温度150℃。
5.标准管长度:12米。
6.在工况条件下,外护管的表面温度:≤20℃。
7.在工况条件下,固定节处外护管的表面温度:≤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聊城热电聊堂路供热管线过南水北调河处改造预制保温管及附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型号设备投标的,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准,只接受报名时间靠前的投标单位。
专用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焊接钢管A2级及以上资质;或提高外购合作钢管生产企业授权书或销售许可,合作钢管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焊接钢管A2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具备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投标人或授权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三年期间签订的DN700及以上供热管道供货业绩3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9月6日08时30分到2018年9月12日17时00分
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3.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