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宜春支队的委托,就“一室两站”信息化建设设计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150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预算:90000元)
“一室两站”信息化建设设计招标 1项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7)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含)以上资质,省内企业需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乙级(含)保密资质以上;外省投标单位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保密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因项目的特殊性,该项目需进行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勘察,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9月13日8:00-17:30(北京时间超过时间不受理)在此时间没有前往现场踏勘和招标单位未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该投标项目,做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单位联系人:马维可,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 /)或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省内投标单位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乙级(含)保密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外省投标单位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保密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投标人须进入,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北京时间)。
6、拟投标人可在以下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
( /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元。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文件投送
9、开标
11、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9:00(北京时间)。
12、
联系人:林桠汶
13、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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