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节能技术中心锅炉及配电设施节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节能技术中心锅炉及配电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以青经信节【2017】84号 、青财建字【2017】24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节能技术中心,现委托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 发包内容:对锅炉系统及节能设施配套辅助设备、供暖管网节能改造、配电室增容改造。 计划工期:42天 合同估算价:1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货物锅炉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对该产品的授权文件。 3.2在《 ) ■ ( .cn) ■ ( ) 7、 招 标联系地
联 系
联系
代理机构:
联系地 联 系 联系
2018年09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