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801FG05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广州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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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家数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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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会计师事务所 |
6家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9,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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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咨询类公司 |
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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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 |
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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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社会组织 |
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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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只能选择单个子包进行投标,不得兼投兼中,但应对所选子包应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凡超出最高限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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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资质要求:
子包01: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子包0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需包含咨询服务;(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名称不必完全一致,相近即可);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电子认证服务、质量、统计、环保等领域严重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 )及 ( 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程启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