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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五局一分局杭州市临安区苕溪北街综合改造工程钢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245一、招标条件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本次采购材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245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钢材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临安苕溪北街综合改造工程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苕溪北街改造工程位于临安区苕溪北街,东起农林大路,西至春天华府,全长约2.3k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苕溪堰坝和堤岸改造工程、临天桥拆建工程、苕溪南街临天桥下穿U槽工程、围护结构、泵站安装、交通设施及港湾式停靠站、路灯及亮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管理房以及除管线迁改工程以外的其他配套工程等内容。苕溪北街及南侧滨水景观带总宽度约45-83m,建设红线面积约15.2公顷(包含临天桥及临天桥南侧下穿隧道),其中市政道路面积(包含道路隔离带绿化)约7.1公顷,景观面积约5.53公顷。工程开工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工程完工时间预计为2019年6月30日。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临安苕溪北街综合改造工程项目部所需钢材。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圆钢

HPB300 Φ8-10

400


2

圆钢

HPB300 Φ12-14

100


3

圆钢

HPB300 Φ16-20

50


4

螺纹钢

HRB400 Φ12-14

600


5

螺纹钢

HRB400 Φ16-25

2000


6

螺纹钢

HRB400 Φ28-32

150


7

螺纹钢

HRB400E Φ12-14

480


8

螺纹钢

HRB400E Φ16-25

1000


9

螺纹钢

HRB400E Φ28-32

200


合计


4980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9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

6、质量要求:

6.1圆钢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中规定的圆钢技术要求、钢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的钢筋技术要求。

6.2钢筋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GB/T222、GB/T223、GB/T4336、GB/T228、GB/T232、YB/T5126。

6.3以上标准均以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区域经销商、区域代理商资格、钢厂销售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6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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