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1标及新苗控制中心速凝剂重新采购项目
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7-18502
1. 竞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1标及新苗控制中心,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水电成都贸易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自有资金及融资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速凝剂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2. 项目概况与竞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1标承建范围1站2区间,车站为火车南站,区间为火车南站-孵化园站-环球中心站,区间长度约为3100双延米。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工程新苗控制中心位于成都三环外,成双大道北段与簇桥后街交叉口处。
2.2采购范围:速凝剂,包件号为18502,(计划交货期、数量等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低碱型速凝剂 | 液态,掺量≤水泥量的5% | 吨 | 360 | 2018月9月至2018年12月 | 四川省成都市火车南站及簇桥后街工地指定地点 | JC477-2005 |
说明:(1)本次竞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竞标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本次采购为固定价结算。速凝剂要求混凝土初凝时间≤5min,终凝时间≥12min;1d抗压强度应≥6.0MPa,28d抗压强度比应大于≥70%,速凝剂为液态,到场产品无沉淀、杂质。
速凝剂掺量应≤水泥量的5%,供应过程中,产品掺量偏差不应高于招标掺量比±1%,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低于5%掺量的,买方不作补偿;高于5%掺量的,买方将依照实际掺量,折算单价后进行结算。
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为月结,卖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税率16%。
本次采购速凝剂为低碱型,要求混凝土含碱量≤3.0kg/m³。
速凝剂应为200L桶装。
3.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竞标响应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得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具有适应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骨料、粉煤灰性能变化的适应能力。竞标响应人应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由、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液态速凝剂质量检验报告各1份。
3.1..2竞标响应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该证明应出自于上述要求工程类型在(2016年至2018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合同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1.3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2015至2017年)财务报表。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履约信用要求:竞标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竞标响应人近1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1.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6其它要求:无。
3.2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竞标对竞标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竞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在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站( )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