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饲料药物添加剂识别与评价平台仪器设备购置建设项目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至开标之日的前一日止)的经营活动中,供应商没有重大违法纪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相关联的所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的规定,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因本项目每包均包含进口货物,投标人须具有外贸进出口资质(须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否则其投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