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汽机锅炉设备保温修复项目招标
基本信息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汽机锅炉设备保温修复项目招标
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机组汽机锅炉设备保温修复项目进行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范围与工期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工期要求:修复时为#8机组A级检修期间,修复工期50天。
2.1资格专项条款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2.2.6必须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
2.2.7投标单位需提供被授权人有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的证明或有效的缴费花名册)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2.8投标单位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高空作业证至少6个。
2.2.9投标方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300MW或600MW机组大修的保温业绩合同至少三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9月7日9:00起至2018年9月13日17:00止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