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道路-0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招标人为温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温县北一路(司马大街至祥云路)道路工程,东西走向,工程范围西起司马大街,东至祥云路,沿线与西一街相交,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626.5米,相交道路中,司马大街为现状道路,祥云路与西一街为规划道路。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
一标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照明、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标监理标段: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2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时为准)完成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或公路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中标通知书、合同、官方网站截图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3.1.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具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到6月的社保证明。
3.1.8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项目总监、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具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到6月的社保证明。
3.2.5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2.6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三年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审计报表并付投标文件,要求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致。
3.2.7信誉要求:在“信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无不良记录或者失信记录的(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网站的“失信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所有查询内容。)网页截图逐页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为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止)。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所有投标企业的上述信用记录情况,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投标企业若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企业若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2.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时为准)监理过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或公路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中标通知书、合同、官方网站截图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3.2.9项目总监、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具有本单位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1月到6月的社保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2018年9月1。至2018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