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采煤机滚筒购置项目招标
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采煤机滚筒购置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龙口物资有限公司采煤机滚筒购置项目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名称
型号规格
交货期
备注
左旋滚筒
TZZ2000×800
1只
合同签订后60天到货
供货明细及技术参数以技术要求为准
右旋滚筒
TYZ2000×800
1只
货物供货、加工制作、运输及保险、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系统运行、保修、售后服务等。2.4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保证体系,投报货物必须具备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4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成功运行且与本次投标相同类似的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
3.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自2018年9月7日起至2018年9月11日止。
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