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迁安市迁安镇、夏官营镇和彭店子乡气代煤项目已经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迁安华润燃气 委托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 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3个乡镇29个村11902户农户的“气代煤”改造及低压管线的施工。 。
2.4概算投资:2043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预计工期:总工期为52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 、GC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项目经理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三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3.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投标人无需提供,该内容在资格评审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报评标委员会。查询路径:“信用”网站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等资料,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9月10日8:30;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17:30。
4.2投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应随时关注 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时下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30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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