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浏阳市涧江河官桥段治理工程 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浏发改投 5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 为 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浏阳河一级支流,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治理河段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主要建设内容:护坡及护岸14.32km,河道疏浚、清淤清障4.31km。
护坡护岸工程:左岸防护区K8+130-K16+624和右岸防护区K8+130-K14+813常水位+0.5m以下采用M7.5仰斜式浆砌石挡墙护脚。
对桩号K7+406-K7+858、K9+106-K10+860、K13+358-K14+158、K14+858-K16+158共计四段4306m河道进行扩卡、河道清淤疏浚。
工程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5日历日 。
2.5 质量要求: 达到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及以上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 投标人近 / 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 施工业绩;(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 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投标人近 / 年内 必须成功完成过 / 个 / 施工业绩;(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本单位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8 年 9 月 10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09 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