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
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QHDX-18ZB-035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班发改商〔2018〕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玛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标段一
建设内容:班玛县灯塔乡、灯塔乡班前、亚尔塘乡、江日堂乡、赛来塘镇寄校五所学校的建设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01月14日
标段二: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标段二
建设地点:班玛县
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01月14日
标段三:班玛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标段三
建设地点:班玛县
建设内容:县民族中学、县藏文中学、县藏文学校三所学校的校园建设
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自筹资金
3.1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3标段三: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至2018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8年9月1。至2018年9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