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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梅仙镇安居保障(五保之家)建设项目

   日期:2018-09-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梅仙镇安居保障 建设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3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投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梅仙镇安居保障 建设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3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梅仙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拟新建两栋两层五保之家,共100套,每套住房不超过35平方米。计划招标投资约为人民币906.09万元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

2.7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的其他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中至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岳建发 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2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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