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四水治理”近尾洲管山段岸坡等8处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四水治理”近尾洲管山段岸坡等8处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5]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必需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衡南县水利建设与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2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经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3.3 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格的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
3.6 近5年 具有1个水利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业绩。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 月15日16时30分在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
4.2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招标人不别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 及衡阳市 网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及补充公告,且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公告或下载相关资料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