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庆阳市宁县2018年春荣镇李台村等7条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宁县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18】21号、宁交发【2018】22号、宁交发【2018】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县,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拨款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标准: 一、宁县春荣镇李台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4.282km。其中为上拜组、下拜组和詹家组道路。全线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km/h,路基宽4.5m,路面宽3.5m;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桥涵洪水频率1/25。 二、宁县金村乡兰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3.516km。全线采用林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km/h,主线路基宽度5.5m,路面宽4.5m,路面结构层为: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桥涵洪水频率1/25。 三、宁县盘克镇前渠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1.963km。其中为前渠组道路。全线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桥涵洪水频率1/25。 四、宁县盘克镇宋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2.568km。其中为李庄组道路。全线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km/h,主线、支线1、支线2、支线3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支线4到支线10路基宽度为4m,路面宽度4m,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桥涵洪水频率1/25。 五、宁县湘乐镇瓦窑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4.072km。其中为瓦窑村水海组、瓦窑村东庄组、瓦窑村西庄组和瓦窑村城子组道路。全线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小桥涵)1/25,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Ⅱ级。 六、宁县中村镇政平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0.825km。全线按照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主线和支线1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支线2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m,全线路面结构层均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七、宁县良平镇老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路线全长2.1km。全线按照四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4m,路面结构层均采用18cm厚混凝土面层+16cm厚5%水泥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2.3、监理服务期:26个月(施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监理合同段。 合同段号 路线名称 里程(Km) 总里程(Km) 主要建设内容 GL1 宁县春荣镇李台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4.282 19.326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宁县金村乡兰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3.516 宁县盘克镇前渠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4.531 宁县盘克镇宋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宁县湘乐镇瓦窑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4.072 宁县中村镇政平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2.925 宁县良平镇老庄村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 2.6、工程质量:合格 2.7、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经历;投标人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3个且累计20公里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3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对于被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评审)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5有在建项目的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17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参与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文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首次在庆阳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先在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登录”窗口登录如实录入企业信息,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庆阳市 二楼服务大厅核对后,方可参与投标报名。(信息录入步骤:请阅读庆阳市 网企业信息库免费登记指南( /Html/NewsShow/ News_8226_1.html)。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8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 三 楼第三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7.1缴纳金额:叁仟元整(¥3000.00元); 7.2缴纳时间:2018年9月30日17时前(以系统到账金额及时间为准)。 7.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后,登录庆阳市 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