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核电个人剂量智能收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福建福清核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建福清核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福清核电个人剂量智能收发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仅包括物资费用、包装及运输费、税费、保险费等;根据安装进度需求,共分6个到货批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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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物项
数量
交货时间
备注
第1批
TLD 智能柜
11 台
2019 年2 月20日
1-4 号机组
第2批
TLD 智能柜
5台
2019 年11 月20 日
5-6 号机组
第3批
EPD 智能柜
8台
2019 年11 月20日
5 号机组
第4批
电子更衣柜
100个
2019 年11 月20日
5 号机组
第5批
EPD 智能柜
7台
2020 年7 月20日
6 号机组
第6批
电子更衣柜
100个
2020 年7 月20 日
6 号机组
3. 招标范围
采购福清核电个人剂量智能收发管理系统,详见“第五章 报价清单”、“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相应经营范围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1日至2018年09月17日完成 ()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 。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