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称重
设备供应商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称重设备供应商名录库,资金来源于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养护经费。遴选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 。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鉴于青海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早期安装的计重收费设备已严重老化,对不能满足正常使用的称重设备进行更换,为更好的保障称重设备的质量,遴选人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一批称重设备供应商,建立称重设备供应商名录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选择入库的供应商承担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中使用的称重设备供货服务工作。
2.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的称重设备供货服务工作,共划分为1个供应商名录库。申请人入库后,负责对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的称重设备供货服务工作。服务机构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
CZSB1
|
青海省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改造工程的称重设备供货服务工作。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称重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申请人所报产品应具有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申请人所投产品近三年 具有累计不少于200套国内高等级公路 整车式称重设备的供货业绩。
申请人所投产品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零部件供应体系。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 平均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及申请人近三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大于等于1。
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在“信用”网站 ,由遴选代理机构统一解答。
5.2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0月9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四号开标厅 出席开标会.
5.5 申请人如报名后拟放弃申请,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遴选代理机构,并说明理由。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