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箐磷石膏堆场子坝填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工程概况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及小箐磷石膏堆场子坝填筑施工工程项目,位于安宁市草铺北西方向,夹持于滇缅公路与螳螂川之间,距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北西直线距离8.5km,北面有水青二级公路,为杨家菁(小箐)与工厂间交通道路,交通十分便利。设计堆场最终堆积高程为1945m,设计库容约4500万m3,总堆积高度120m,属Ⅱ等库,尾矿堆积坝级别为2级。
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4. 招标的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杨家箐及小箐磷石膏堆场子坝填筑施工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4.1 子坝、分隔坝的填筑
(1)用磷石膏或土石筑子坝、分隔坝。
(2)子坝体覆土。
(3)铺设防渗膜、土工膜、排渗管。
(4)回水竖井叠梁制作。
(5)山体与渣坝搭接处清基及修路取土。
(6)修筑排水沟、输渣及放浆管道拆除安装、输渣管道支座制作安装。
(7)道路修建及修补维护。
(8)施工临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4.2渣场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及日常护坝值班工作
磷石膏堆场出现险情后的应急救援、抢修及日常护坝
4.3与磷石膏堆场相关的其它工作
配合完成除上述工程范围外的、业主根据需求安排的与磷石膏堆场相关的其它工作。
5. 工程的质量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业主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验收达标。
6. 工期
工程施工及服务期限为2019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为2年。最长子坝筑坝工期不超过35天。开竣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下达的开工通知及工期要求时间为准。
7. 投标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4)投标人近五年来(2014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必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2014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在类似性质的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云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入滇备案证(有效期内)或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登记许可证明资料;
8. 招标工作安排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1日17:30分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8.4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8.5 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每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