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2018年智能配电房监控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本项目分1个标的、1个标包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测采购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分包序号 |
中标比例 |
最大中标包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智能配电房监控 |
智能配电房监控 |
706 |
套 |
无 |
1 |
100% |
/ |
5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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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述:针对广州供电局智能配电房示范区建设,进行框架物资招标。(三)采购范围:针对广州供电局智能配电房示范区建设,进行框架物资招标,实现对配电房内的状态监测、环境的实时监控、行为的安全管控、社会服务的高效支撑的智能化、可视化、自动化、互动化新型现代化配电房。 详细查看附件:1、标的清单.xlsx、2、技术条件书.docx(四)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框架招标有效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19-6-3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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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
内容 |
1 |
智能配电房监控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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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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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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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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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照有限公司要求,在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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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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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能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财务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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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若有商标);如企业无商标则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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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对应标的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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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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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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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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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数量或付款条件或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没有提出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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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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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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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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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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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适用于有限价要求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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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不属于及广州供电局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广州供电局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或不属于及广州供电局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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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不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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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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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人对主要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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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人须满足各类别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专用资格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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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凡属国内产品(通信类除外)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操作数字证书办理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