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工业园区加气加油站加油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海东工业园区加气加油站加油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青海省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东工管【2016】162号《关于海东工业园区加气加油站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建设规模:二级加油站,加气站,停车场及配套服务中心。加油站设30立方汽油储油罐两座,30立方柴油储油罐两座,加油机6座;加气站为普通CNG加气站,设压缩设备两套;停车场及配套服务中心设普通停车位160个,充电桩车位30个。总建筑面积为8273平方米。
交货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供货和配套服务能力; 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资质; 生产制造商需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供应商为主要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9月18日9:00至2018年09月22日 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0月22日14: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10月22日14:30,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