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集团 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改造项目 第二次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特殊钢集团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改造项目 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西宁特殊钢钢集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钢集团政字【2018】5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西钢置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二标段:屋面防水整修 。 第四标段:外墙保温修复。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屋面防水整修,外墙保温修复。 2.4 建设 2.5 计划工期:76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的投标人近三年须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标段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第二标段、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 3.2 省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6 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投标人上年度《青海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的评定等级,投标人被评定为C级的半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D级的一年内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09月18日9:00至2018年09月22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8日14: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 二楼三号开标室。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q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