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孟蒋线(园区段)中修养护工程招标
安阳市殷都区孟蒋线(园区段)中修养护工程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安阳市殷都区农村公路管理所的委托,对安阳市殷都区孟蒋线(园区段)中修养护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孟蒋线(园区段)中修养护工程(二次)
采购编号:殷-2018-310-1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殷都区水冶镇、伦掌镇
2.2建设规模:中修工程(具体内容参照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2.6项目名称澄清:本项目由上级三个计划文件分别下达,因同属一条路线,为便于管理,现统一名称为安阳市殷都区孟蒋线(园区段)中修养护工程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5、2016、2017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在“信用”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施工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养护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投标单位须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将资格后审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资质原件在工作人员监督下统一上交代理机构并由工作人员送达评标区域,投标单位应注意逐一核对仔细查看以免遗漏。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24日23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