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福村村湾环境建设工程招标
保福村村湾环境建设工程招标
根据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夏财采计【2018】00872号文的要求,受武汉市江夏梁子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保福村村湾环境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保福村村湾环境建设工程
三、采购内容及招标预算价:保福村村湾环境建设工程,预算价90.953811万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5、本工程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缴纳证明、与该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及违约处罚的经济承诺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与该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派“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与该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投标人需提供2015、2016、2017年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推算);
7、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税收通用完税证);
8、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三项及以上类似业绩及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
9、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从公告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出售。





